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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30日   浏览次数:

    宁德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福建省东北翼沿海的宁德市,东临东海、南接福州、北与浙江温州接壤,是全省拥有海岸线最长的城市。这里是“中国新能源电池之都”,拥有全球最大的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这里有“海上天湖”三都澳、“中国最美滩涂”霞浦滩涂、“亲水天堂”白水洋、“海上仙都”太姥山、“名山奇峡”白云山等世界级旅游景区。1988年6月至199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任宁德地委书记期间,先后六次到校考察调研、两次为师生作形势政策报告,给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了宝贵财富。学校坚持“为学生成长服务、为地方发展服务”办学理念,坚持“地方性、师范性、应用性”办学方向,以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致力于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12000人,15个二级学院,40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法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有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应用型学科4个、应用型专业群3个、服务地方产业特色专业6个、省级一流专业9个,是福建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类型

    2026年我校招收教育、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附件《宁德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各专业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后,综合各专业生源、学科实际情况确定。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一般为3年。因特殊情况,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5年。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于2026年9月份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相应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①已修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6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

    ②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须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程序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招生专业及方向。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处邮箱yjszs@ndnu.edu.cn(否则视为放弃报考),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名称”,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交报考点所需核验的相关材料。

    (4)我校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须选择“定向就业”。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应当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

    、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以教育部相关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以教育部相关通知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12月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0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1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试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参考教育部公布的考试大纲;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宁德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考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2月中下旬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复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由教育部划定,我校以国家一区线为复试分数线。对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者,届时将进行名单公布,并电话通知参加复试。

    (二)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复试工作拟安排在2026年4月底前。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各相关学院网站公布。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核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复试内容具体要求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要求详见有关学院复试前公布的复试方案。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申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人事关系。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作出书面说明。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一般不可录取为定向就业,如确需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和本人的书面说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逾期未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当年度招生录取进度实际情况陆续发放。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教育:8000元/学年·生。

    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上级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二)奖助体系

    奖助学金仅限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1.国家助学金:6000元/学年·生。

    2.国家奖学金:20000元/学年·生,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等优秀硕士研究生。

    3.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12000元(第一志愿录取),10000元(非第一志愿录取)。

    二、三年级: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指标评定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4000元,人数占比分别为10%、20%、60%。

    4.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以上奖励或资助额度以我校公布的正式文件实施为准。

    住宿以及费用

    (一)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二)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拟安排2人/间,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上级管理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其他事宜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宁德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三)本招生简章由宁德师范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若与教育部公布的信息有所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信息为准,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四)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26年7月中旬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务必详尽、准确,以便联系。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提供的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仅供参考,不作为出题范围,各门考试科目都有可能超出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范围。

    (七)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招生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宁德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8

    单位名称:宁德师范学院

    联系部门:宁德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352100

    招生网址:https://yjsc.ndnu.edu.cn/index.htm

    申诉渠道: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电话:0593-2955125邮箱:yjszs@ndnu.edu.cn

    违纪举报: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93-295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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